建筑施工企业结算周期(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办法包括哪些?)
施工企业高负债运营成因及对策研究?
由于内部的、外部的、历史的诸多原因,建筑企业拖欠的银行债务越来越多,巨额的债务和利息增加了企业的建筑工程成本。
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降杠杆”不仅要求降低负债,也要求盘活资产。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先后开展的清理规范保证金、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营企业账款等专项工作,都是清理存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的顶层设计。
流动负债的适度应用有利于建筑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然而由于其偿还要求较高,因此一方面要求建筑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货币变现能力,另一方面对建筑企业资金链风险管理的考验较大——随着财务杠杆效应由正至负的转变,过度负债经营也可能成为建筑企业经营的“拦路虎”。
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二是收集证据要及时。
拖欠工程款要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法律分析:工程若没有结算,你可以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对方不结算,你可以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法律分析:电话和信件催收。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如有必要可通过挂号信向对方公司寄出催款信,并留底封住期限;亲自到对方公司领取。如果打电话、写信的效果不理想,应该经常去其他公司收钱。
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有: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先行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催收未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
工程竣工结算要注意哪些工作内容啊?
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虚报工作量。认真核对工作量可以避免;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同一变更内容往往会有两份以上的洽商变更;曲解合同条款;含糊洽商部位。
结算负责人要制定详细的结算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编制完成时间、送审时间,明确计划审定时间,切实组织力量,明确直接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并填报结算规划。
掌握工程实况有经验的预算人员在编制结算时,会深入施工现场核对、丈量、记录,发现问题逐一到工地核实。准确的工程量是竣工结算的基础,所以要做好工程结算内容的审核,我们必须好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做工程竣工结算流程
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逾期未答复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工程结算的程序: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工程量计算书、光盘。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办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如下:验收合格后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监理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核对达成一致甲方汇报结算情况,经同意签发书面意见;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甲方主管领导交财务付款。
详细流程是: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工程量、价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工程结算的程序 (1)承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2)发包方应在收到文件的约定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文件。(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在约定期限内协商。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具体时间应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要求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法律主观:工程结算的时间规定: 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万元-5000万元工程竣工是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工程竣工是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财建[2004]369号)、《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核。《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十四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十五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很乐意为你解这个是有时间限制的,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完工后超出一年没有结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没有相关规定?
如果是转包,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相关规定如下: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拖欠工程款的 诉讼时效 是三年,自拖欠之日起计算。
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 根据规定,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比如说可以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约定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法律主观:工程项目没验收的后果是如果没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承包人仅对基础工程等的质量承担责任,其他质量责任由发包人承担;业主还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例如,对于工程变更追加造成工期顺延的具体计算方式,通用条款就没有规定。 有一个案例,某建筑公司承接某银行办公楼工程,合同约定180天完工,但最后实际工期为300天。竣工结算时,某银行以工程延期为由对建筑公司罚款100万。建筑公司则以工程有追加变更为由抗辩,不同意扣款并诉至法院要求某银行支付全部工程款。
发布时间: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