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外出施工偷税(建筑行业偷税漏税严重)
施工出入证可以开发票吗
1、不可以。 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在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局开具外出施工证明,到施工地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备案,代开票,回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办外出施工证明,在施工地所属地方税务机关代开票,就地缴纳所得税。按国家现行政策,因砂和石子都是零散收购,并且大部分是没有公司和单位的。
2、《施工出入证》是证明施工人员身份的证件,是进出酒店施工区域的通行证。《施工出入证》需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到酒店工程部统一办理,办理时应持有酒店工程部签字的《施工登记申请表》、办证人的个人免冠一寸相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每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和押金20元。
3、本公司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出入证的办理:凡出入公司大门的本公司员工和在公司厂区内工作其他单位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各部门负责将所管辖范围内在厂区施工、合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名单(包括1寸照片1张)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出入证。
4、如是家庭房子装修一般装修工都有上海临时居住证,如物业要收你10元押金、10元钱施工出入证这是不合法,到上级单位去告他们去,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根本没有这条收钱的法律。
5、办理出入证:经过审核后,小区管理方工作人员办理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并在证件上加盖公章和有效期限。发放和使用出入证 发放和使用出入证 领取出入证:小区管理方工作人员将办理好的出入证交予施工方负责人,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可按时领取到自己的出入证。
6、出入证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的其他,摊位租凭费为管理费用的租金,其他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的相应明细科目.答案补充 分录为: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答案补充 出纳现金账就用一本就可以啦.不伦他收、发都一样啦,如果收回就借方,支付就货方啊。现金怎么会有结转呢,这个看不明白喔。
异地施工报错税局怎么办?
等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找你时再说,也许根本都不会找你的。如果找到你和所在地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应该好解决,你又不是偷税。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在签订异地施工合同前,在当地办理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到施工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施工超过180天的,在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没有其他的想法,这个工程是挂靠的,这个工程做完了就结束,那么只要办理备案手续就行了,具体的资料可以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外省企业,需要办理出省施工手续和当地省建设厅备案,还有,工程发票需要在公司所在地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后到当地税务局开票。
需要到当地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外经证预缴税款2%是什么税
外经证预缴税款2%是指增值税预缴税款。这是一种针对跨地区施工项目的税务管理措施。
外经证预缴税款2%指的是增值税的预缴部分,适用于跨地区施工的企业。
外经证预缴税款2%属于增值税预缴税款。外经证是跨地区施工的税务文件,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不可以。外管证又称外经证,其预缴税款2%属于增值税预缴税款,具体缴纳计算方式及金额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不可以不缴纳。
对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希望政府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激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推动信息化建设:企业希望政府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的应用,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以上是一些可能的企业对政府政策和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纳税服务税收执法是严格执法和热情好客的纳税人之间相互一致的关系,不应该只是作为一个管理对象,但应作为一个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坚持严格执法行动,以服务,力争在严格执法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严格执法的服务。
3、税收执法与服务存在的缺陷(一)重执行权利轻履行义务。
用创新精神开创税务稽查新局面的工作总结
1、创新稽查思路,不断完善稽查体制 面对新的征管模式,我们从完善体制入手,充分发挥稽查在征管中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稽查的有效手段。我们推行了“动态稽查”,改变了过去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了选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预见性。
2、用创新精神开创税务稽查新局面的工作总结范文 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坚持“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治”的稽查工作思路,采取实地稽查和调账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严厉地打击了偷税漏税活动,保证了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3、坚持政治学习。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干部,我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一年来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的理论对于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我加压、刻苦学习,夯实业务根基,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4、现将2015年税务稽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稽查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稽查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坚持实行查前预告制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并实行“自查”,确保了案件及时查处。
发布时间: 2024-11-28